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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茂名市中心城區(北組團)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茂名市中心城區(北組團)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2021-2035)》(以下簡稱《規劃》)的出臺,從規劃角度分析了各類養老設施的發展現狀,明確了技術路線、設施需求,在現有養老服務設施的基礎上,落實“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要求,為茂名市中心城區(北組團)養老服務建設發展提供了依據。
《規劃》充分采納專家及有關部門意見,具有較強的實用性,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亮點:一是指出《專項規劃》是改革完善茂名市中心城區(北組團)養老服務布置,落實“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目標重要規劃安排。二是指出《規劃》從空間落位出發,將現有養老設施進行統籌,理清居家、社區、機構、醫養各類養老設施的發展要求,各設施從過去不均衡發展,轉變為供需平衡,實現“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這樣可以在符合市場經濟的基礎上,節約社會成本,并提高養老服務效率,形成兜底社會養老需求的保障。三是《規劃》出臺以后,明確機構養老服務設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醫養結合機構的內涵、具體定位和服務內容,更好的為茂名市中心城區(北組團)行政管理部門明確管理邊界和職責提供依據。
《規劃》搭建了基本框架,明確了規劃目標,適應茂名市人口老齡化需求,以期達到結構合理、功能完善、規模適度、滿足多元需求的具有茂名特色的養老服務設施空間格局,提升茂名市養老服務質量;明確了規劃內容與重點,對現狀、問題、標準、需求、缺口、布局、實施提出了相關要求,細化機構養老服務設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及醫養結合機構具體工作重點;落實了護理型床位配置要求,優先發展護理型床位,推動養老機構提升護理型床位設置比例和康復護理水平,兼顧為健康老人服務的生活型床位,逐步使護理型床位達到指標要求;明確了各項設施的空間布局,以現有養老設施為基礎,通過現狀挖潛、整合利用閑置場地和設施、新建設施等方式保障養老設施布局均等化;明確了近期建設內容,在近期總體要求的基礎上,細化近期機構養老、社區(居家)養老、醫養結合的發展要求及布局;明確了規劃實施建議,通過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健全財政投入機制、明確設施建設機制、完善配套扶持政策、搭建行業管理體系、建設專業服務隊伍、建立彈性控制機制等措施,保障規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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