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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茂名市中心城區(北組團)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為推進我市養老服務業發展,準確把握新時期養老服務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科學指導未來我市養老事業的良性發展,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質,結合我市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現狀,編制了《茂名市中心城區(北組團)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2021-2035)》(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明確了規劃對象。規劃對象為養老服務設施機構養老服務設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此外,《規劃》還對醫養結合機構進行規劃指引。
《規劃》提出了三大發展方向。一是采用現狀挖潛、整合利用閑置場地設施和新建等多種途徑新建機構養老床位及機構養老服務設施。針對不同區域發展特點,明確老城區及新城區的設施規劃發展思路,優化全市機構養老設施空間布局;二是綜合考慮老齡化增長速度及居家養老的需求,合理配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三是根據老年人口數量和分布情況,統籌考慮區域內的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促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融合發展。支持養老機構、從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的組織引入醫療資源,與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協議合作,推動二級以上醫院與養老機構開展合作共建,在醫療護理技術、轉診服務等方面建立合作關系。
《規劃》提出了建設的發展目標。到2025年,居家社區養老緊急救援系統基本建立,居家社區老年人定期探訪制度全面建立。推動基層醫療服務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全面融合,強化基層醫療機構提供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能力,建設覆蓋家庭、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至2035年,形成以居家為基礎、以社區為依托、機構充分發展、醫養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滿足城市養老需求。
此外,《規劃》為實現本次規劃設施建設的發展目標,提出相應的規劃實施建議。包括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健全財政投入機制、明確設施建設機制、完善配套扶持政策、搭建行業管理體系和建設專業服務隊伍。
主辦: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茂名市信息中心
內容及技術支持:南方新聞網
粵ICP備05085994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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